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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chenjp

2018-01-06

据西藏教育考试院获悉,关于做好西藏教育考试院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招生政策及报考的时间的相关安排可参照下文获悉~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按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实施课程计划类别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在内地部分省(市)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0〕5号)精神,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报考高一级院校深造。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只有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以报考高中(含区内外重点高中、区内普通高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具有区内户籍的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拉萨中学、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格办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区内其他重点高中以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为主;区内其他普通高中限招本地考生(含本地户籍考生和本地学籍考生)。

3.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为区内初中应届毕业生投放的招生计划中农牧民子女占70%、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占10%,具体报名条件:

(1)世代聚居(二代以上含二代)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其它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在藏;

(2)农牧民子女考生,必须为非城镇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必须为农牧民;

(3)坚持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原则,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家长承诺书》、《学生承诺书》且填报有相应志愿,没有志愿不予录取;

(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户籍在藏且其父母一方必须在藏工作八年以上(截止当年4月30日)。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其父母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是否进藏干部职工亲生子女。

(5)那曲地区、阿里地区考生可适当照顾录取。

4.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不得同时兼报。

5.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须户籍在藏,考生自愿、家长同意,填报有内地西藏中职班志愿。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学前教育、幼儿保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师资科组织的面试。

6.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内地西藏中职班、区内中职学校、成人中专。

7.生活能够自理,且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高中、中职学校。

8.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高中、区内外中职。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卡)、初级中学学籍信息档案(学籍卡)、《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填报信息,学校、县教育局、地市招生办确认的方式报名。考生上网填报信息前,须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3.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且具有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学籍所在学校确定报名点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但无区内学籍的考生,经就读毕业学校申请,地市招办审核后,由报名点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内地西藏初中班(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统一在“内地西藏班(校)信息平台”(http://219.145.105.50)组织报名。

4.区内初级中学应届毕业考生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由报名点学校或考生本人上网填报。学校负责收集整理考生报名表,并对本校没有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进行信息确认。填报了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先由县教育局进行预确认,再由地市招生办最终确认,报名表由地市招生办收集整理。

5.外来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由地市招生办负责收集整理考生报名表。

6.今年我区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西藏民族大学、成都设立考点。

在成都、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须填写《2016年西藏自治区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全区统一考试借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借考表”),在确认信息时向本人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申请借考。地市招生办须对借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汇总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成招中招科审批。

成都、西藏民族大学考区不受理内地西藏初中班(校)毕业生、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农牧民子女借考(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考生在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参考不算借考);在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格尔木考试不用办理借考手续。

7.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必须逐项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发现有误时,应在报名表上用笔更正交学校或地市招生办,经修改后重新打印核对并签字确认。凡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信息的,经所在地市招生办同意,可由亲友代为确认信息;代为确认时须提供电子照片(宽240像素×高320像素,免冠蓝底,JPG格式,小于300KB)。如果考生只进行了网上填报信息,未到学校或地市招生办确认信息,报名无效。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确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在成都或西藏民族大学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若因未缴纳费用或延误缴纳费用导致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报名费每生26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体育加试费每生10元,借考费每生180元。农牧民子女,免收各项费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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