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西中考 > 山西中考招生

2014年山西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sx_bilj

2014-05-27

山西招生考试网: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招办),有关高职院校、中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委〔2014〕 2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我省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做好2014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及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考“一把手”工程,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试题、答题卡安全保密、考试考务组织管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工作负全责。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以考试安全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尽职尽责,严密实施,确保招生考试考务及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考生均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到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学历证件,按规定时间参加各市统一组织的报名,缴纳报名考务费,领取并填写(涂)有关表(卡)。

2.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3)所有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4)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本原件,16周岁以上的考生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其获奖证书(体育类考生须交注册卡),并填写获奖考生登记表: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2014年4月30日前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审核时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

按政策照顾对象和省级以上获奖考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交市招生部门汇总后于5月19日前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招考中心”)审查。

(四)报名号的编排办法

中考报名号采用十位数,第一、二位为市代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五、六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第七至十位为本校(单位)考生序号。各地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编排考生报名号,不得随意改动,不得留空号,凡报名号与其所对应的准考证号、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中考成绩无效。

各市要严格执行省下发的《山西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培训报名工作人员,要求考生认真填涂《机读报名卡》,充分发挥新系统读取、检查、打印、确认、统计等功能,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于5月19日前向省招考中心报送中招工作文件、考生报名信息(含单位代码)光盘(一式四份)、《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设置表》和《试题袋数统计表》。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