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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晋城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编辑:sx_qiyan

2016-05-12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2016年山西晋城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充分发挥招生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引导学校开全开足开好理化实验,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领导组,主要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印制、考务培训、考务管理等;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包括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安排监考评分人员、汇总考生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相关考务工作。为便于协调管理,市教育局将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考试办),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在考试期间也应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三、考试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21日—31日进行,各县(市、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可根据考生人数和场次安排确定,并报市实验考试办。考试分场次进行,每场15分钟,场次间隔不超过20分钟。

四、考试内容及试题印制

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省教育厅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课程标准,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学生分组实验内容统一命制,统一制定评分标准。试题注重考查学生在实验环境中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探究的能力。其中物理实验操作试题12道,化学实验操作试题12道(已于2016年1月份公布)。试题印制由市实验考试办负责。

五、考试成绩评定

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监考评分教师根据省定评分标准,按照操作赋分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表上进行记录,并现场汇出总分,当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并在监考评分教师签字处签名,考试分值为10分,计入考生中考成绩。

六、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的方法,考试时考生从24道(物理、化学各12道)实验试题中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现场实验操作。

七、考点设置和考场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局可据考生人数,按照方便学生考试和保证公平规范的原则统一设置考点,报市实验考试办公室备案。各考点应按中考的规范要求布置考点,考点大门上方悬挂“山西省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考点醒目处张贴“考试时间(场次)安排表”、“监考评分教师守则”、“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晋城市2016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试行)等,并设有违纪公布栏。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安全、卫生和后勤保障工作。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物理实验考场、化学实验考场、考生备考室、点名处、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场所要有明显的标志。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两个考场(如学校条件许可,可设物理、化学考场各3个,监考评分教师、考务人员、实验仪器等都按3个考点准备)。考场必须安排在实验室,每个考场安排标准实验桌24张、坐凳24个,各考场都要有遮光窗帘及安全防护设施,如沙箱、水缸、灭火器等。各考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无线电屏蔽系统,考试期间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各考点要备有完成考试全部内容所规定的每个实验的实验仪器及器材2套以上,考试所需的实验药品、易耗品及学生用草稿纸,每个考点均应多准备15%以上,以保证实验操作考试的需要。

八、监考评分教师的选聘

监考评分教师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抽调,要按照校际交叉监考的原则,选用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并参加过市、县两级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初中理化教师、实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聘的监考评分教师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九、考点人员设置

每个考点设考点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设考务人员4—10名,负责考生点名、抽签登记、带队入场等工作;设登分人员7人,负责登分工作;设备用监考评分教师、场外巡视、后勤、保卫、医务、保密等工作人员若干名。每个考场设考场负责人2名,主要负责考场布置、领取、收发试卷及评分细则、组织学习考生守则、收签及试卷的验收封袋等考务工作;设实验教师1—2名,负责仪器及器材的准备、更换及维修;设监考评分教师12人(每个监考评分教师监两名不同考题的学生),负责监考评分和清洗整理仪器、器材;设审评教师1名,负责评分争议时的审评工作,并协助考场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培训。市教育局为每县培训考试管理人员1—2名,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县所有考务人员的培训。监考评分教师要佩戴“监考评分教师”胸卡,实验教师要佩戴“实验教师”胸卡,其它工作人员也要佩戴与工作相应的胸卡。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入场,所有胸卡由各县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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