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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四川中考试卷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sx_bilj

2014-05-27

关于2014年四川中考试卷评价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2014年中考试卷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2014-2020年)》(川教〔2014〕41号)精神,充分发挥评估监测在教育发展改革中的导向作用,我厅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中考试卷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中考试卷是检验教育质量的重要工具之一。工具的质量直接影响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影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识和态度,开展中考试卷评价意义重大。

中考试卷评价重在诊断和改进。评价结果主要用于改进和提升试卷质量,以更好地发挥中考对教学的正面导向作用,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价范围

全省21个市(州)全部纳入本次中考试卷评价范围。评价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三、评价标准

中考试卷评价标准参照《四川省基础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具质量评价规范(草案)》。评价的维度包括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以及科学性、准确性、公平性和适用性。评价细则及评分表见附件1。

四、评价方法

中考试卷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信度、难度、区分度以定量评价为主,由省上统一组织进行;效度、科学性、准确性、公平性和适用性以定性评价为主,采取各市(州)自评和省上统一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评价组织与实施

中考试卷评价由省教科所、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承担。

(一)成立评价专家工作组

省教育厅成立2014年中考试卷评价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体组建工作由省教科所和省基础教育监测评估中心负责。

(二)专题培训

为保障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省上将于近期组织中考试卷命制及阅卷专题培训。每个市(州)选派分管中考的负责人及相应学科教研员参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应结合本地实际和各学科特点,开展分层培训。

(三)组织阅卷及数据录入

中考试卷评价采取抽样方式进行。中考结束后,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好本市(州)样本试卷的阅卷和数据录入工作。各市(州)中考试卷抽样方案和抽样结果另行通知。各学科中考试卷基础数据录入表将在各市(州)中考结束后,根据解密后的中考试卷进行补充调整后印发。中考试卷基础数据录入样表见附件2。

(四)试卷自评

各市(州)应在7月25日之前完成本市(州)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考试卷的自评以及相应学科中考试卷命制与阅卷工作报告(每个学科一份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全面反映本市(州)相应学科中考试卷命制的主旨、原则、命题团队的组建、命制程序、保障措施等,工作报告应观点鲜明、有理有据、突出特色、行文简洁,字数控制在60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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