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5年中考招生实施规定

编辑:sx_qiyan

2015-06-03

攀枝花教育网已经公布了攀枝花市2015年中考招生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可通过下文获悉。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2〕9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和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促进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统一进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现对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

(一)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初中毕业考试,考试情况将作为衡量初中教育质量和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

(二)升学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考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应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0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一般应未婚。报考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专班的考生婚否不限。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还需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达C等以上。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按《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艺术、体育类院校及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除外);

2、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升学考试报名办法

1、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本市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户籍分县(区)登记,市外户籍的考生按照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的户籍登记。学校统一报名必须同时提交综合素质评价结论。

2、在市外学校就读的我市正住户口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同等学力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市外户籍考生如需在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须参加我市的招生考试,其中,在我市读满三年取得我市初中学籍并完成初中学业的应届毕业学生,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未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市外户籍考生在县(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4、初中在校生、毕业生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院校和综合类院校艺术、体育、幼功类专业,按四川省2015年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名。

5、报名阶段登记户籍时,本市户籍考生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2015年3月13日前)确定所属县(区)户籍。报名资格审查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以备存查。如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更改所属县(区)户籍,则以报名时确定的户籍为准。

(四)升学考试报名手续

1、交报名考试费;

2、参加各报名点的电子摄像;

3、往届生交验学历证明;

4、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

5、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应加分的考生,须交验证明材料原件并上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报名点(学校或招办)验证人签名并写上“验证原件无误”,并加盖所在学校(招办)公章和登记造册(含报名号、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这类考生材料经验证无误后,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其验证材料与登记表册一并按时上报县(区)、市招办。凡未按时办理验证手续并无材料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报名点(学校、招办)要对审验的加分材料承担审验公示无误的责任。

6、经核准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资料由县(区)招办存查。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退役士兵和在职从业人员报考高中中专,报名办法按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人员子女、退役士兵、在职从业人员等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按四川省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规定报名时间(已另文公布)。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其中生物、地理考试已于2014年6月完成。

(二)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日期     科目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6月12日

语 文

物理、化学3:00-5:30

6月13日

数 学

政治、历史3:00-5:00

6月14日

外 语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时间另行安排。凡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实验操作、体育考试的考生,需参加补考,时间为:体育6月16日上午,实验操作6月16日下午,补考具体安排由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我市2016届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5日9:00—11:00。未参加我市2015届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6届生物、地理考试。

(三)考试命题

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命题工作由市教科所统一组织,市教育体育局纪委对命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阅卷及分数统计

2015年中考试卷统一实行网上阅卷,阅卷由市招办负责,市教科所具体实施,市教育体育局纪委进行阅卷全程监督。成绩的合成及对外发布由市招办负责。

(五)考试成绩计分

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各100分,实验操作30分(物理、化学、生物各10分),体育40分。

1、毕业成绩计分

各学科成绩按A、B、C、D等级形式呈现。A等:得分率80%以上(含);B等:得分率70%(含)~80%;C等:得分率60%(含)~70%;D等:得分率60%以下。

2、升学成绩计分

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的90%+化学的80%+(政治+历史)的35%+(生物+地理)的30%+实验操作的50%+体育。

满分715分。

(六)考试查分

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通过县(区)招办登记报市招办申请查分,一律不查卷。

(七)考点设置

统一考试各考点由市招委、市教育体育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设置。各县(区)要加强考试用房和考生集中食宿点的安全、卫生检查,做好防灾保考的应急预案,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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