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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巴中中考招生政策:平昌县高中录取办法

编辑:sx_bilj

2014-01-14

中考是选拔考试,同时也是对初中三年来所学的知识的全面检验,为了帮助大家在中考中脱颖而出。小编精心准备了这篇2013年巴中中考招生政策:平昌县高中录取办法,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原则

1、坚持计划招生的原则:根据《巴中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2、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生物、地理成绩高中录取只参考不计入总分)按考生志愿(平中、二中择校生按择校志愿录取)分批进行择优录取。

3、坚持促进教育均衡的原则: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平昌中学)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按照学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定向分配到每所初中(具体分配名额县教体局另文下发)。 4、坚持招生自主的原则: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收特长生。各普通中学“择校生”招生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比例内。 5、坚持鼓励创新争优的原则: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等级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等方面的学生,在高中录取时可享受政策加分(具体方案另文下发)。审批办法:市级“三好”、“优干”由县招办按市下发的文件建立考生特征分数库(学校不再上报);其他获奖考生加分由考生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学校初审(学校在复印件上签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学校将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8日前交县招办,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建立特征分数库,享受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6、坚持品学兼优的原则:平昌中学、平昌二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以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地理、生物成绩不及格(15分以下)的考生。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市教体局规定的成绩总分,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以下的考生,不能填报和就读普通高中。

7、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平昌中学切块定向招收的学生,县招办根据县教体局分配的名额按照学生的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录取满额为止。

(二)招生录取顺序及方式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顺序:先县城中学(平昌中学、平昌二中),再职业中学,后片区中学,最后五年制专科和中专中师。

2、招生录取顺序:平昌中学先录切块定向计划,再录统招计划,后录择校计划。平昌二中先录统招计划,再录择校计划。

3、平昌中学、平昌二中均实行提档审录。各批次录取县招办提供考生学籍档案和电子档案供学校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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