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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安中考录取政策方案解读

编辑:sx_bilj

2014-05-22

2014西安中考录取政策方案解读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计划管理

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含统招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学校中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宏志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新华珍珠班、自强班、国际课程班、小语种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以及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含在各校统招生计划内。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招收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的10%。

4.发挥计划调控作用,提高办学效益。扩大优质高中服务面,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在学校办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招生规模过小、整改不力的学校限制招生,一是近三年每年招生规模达不到4个班的学校,原则上不下达招生计划;二是2013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下达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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