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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康市中考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编辑:sx_haody

2014-02-07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带来2012安康初中毕业考试实施办法,希望大家喜欢下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阅卷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说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指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学考试(升入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技工学校)。

第二章 报名

第三条 2012年我市采用网上报名,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四月二十日前结束,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具体报名时间。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县(区)报名。

第四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年龄由各市(区)确定。

3、报考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

4、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4、前两年在考试中,有违反《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陕试中考[2001]4号)第五条的行为的。

第六条 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其他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到县(区)招办或指定地点报名。

2、各县区招办要按照中考报名信息标准(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编制准考证号,准确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市(区)和县(区)代码见附件2。

3、各县区各相关中学要做好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查。

网报前考生要填写报名信息审核表附户口簿完整复印件,经学校、班主任依据户口簿对表中的内容逐项认真审查后签字。考生网报信息必须与报名信息审查表上的内容一致。

第三章 考点设置和试场编排

第七条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可按区域划分设立分考区,各分考区设若干考点。各考区、分考区、考点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考试期间各考区、分考区都要逐级派驻督查组。

第八条 编排由各县区按考点通过计算机进行随机编排,每个整数试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单行,间距80公分以上。每个考点可设立一个尾数试场。

第四章 试题的运送与保管

第九条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应按市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和规定到指定地点领取试题。

第十条 试题用密封车运送,2人以上押运。其中必须有1名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参加,公安或武警人员护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及搭载无关物品。

第十一条 试题在运送途中的任何情况下,试题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二条 各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建立试题保密室,保密室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试卷要在考点过夜过午的考点,要按要求按标准建立保密室。

第十三条 保密室使用期间,应选配保密保管负责人1名,保密保管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十四条 试题(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国家绝密材料。试题(卷)存放期间,必须昼夜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情况下,试题(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五条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存放在保密柜中,保密柜及保密室钥匙必须由2人分开保管,开启保密柜时必须有2名以上保密人员同时在场。

第五章 考务培训

第十六条 各县(区)和各考点要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议,严格培训考务工作人员。考试前一天,由县(区)组织各分考区和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考生守则》、《监考守则》、《处罚规定》等规章制度;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任务与分工;特别要选聘和培训好监考人员,使他们掌握分卷考试A、B卷的分发办法和填涂要求,熟悉监考工作的有关要领,处理好缺考和违纪试卷,熟练进行答题卡和试卷的回收与装订。

第六章 实施考试

第十七条 省考科目、分值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2、各科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3、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第十八条 地理、生物二门学科市上不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或考查由各县区随教学进度统一安排进行。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

全省201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3日至24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备注

6月23日

上午

8:30-11:00

语文

英语听力考试8:20广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试题,

下午

14:00-16:00

数学

16:30-18:10

思想品德与历史

6月24日

上午

8:30-10:30

英语

下午

14:00-16:00

物理与化学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卫星广播AM693千赫、FM106.6兆赫同时向全省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各地要在拟设考点的学校提前试收上述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的节目。若收听效果不好,请改用磁带播放。磁带播放试题的时间应与陕西人民广播电台同步,从 8:20开始先播出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

各县(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站联系,做好转播工作,并调试好接收、播放设备。

第二十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第二十一条 体育与健康考试。

1、体育与健康测试要按《安康市教育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健康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安教法[2007]45号)的规定的实施对象、考试内容与方法、操作办法、免考规定及具体要求实施。

2、考试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区)确定。考试成绩由县区招办汇总,于5月30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3、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平时成绩占15分,测试成绩占35分)。

第二十二条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全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实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军队、公安及有特殊要求的职业技术学院和中专学校若需对考生进行面试,应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经省招办和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各招生学校和当地招办共同组织,集中进行。面试情况的记录要详细,面试材料需经市(区)招办审核盖章后装入考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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