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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bilj

2014-05-23

枣庄教育局: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规定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枣政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现提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范围

1.区(市)国办高中面向所在区(市)各初中学校招生。

2.枣庄三中面向市中区及市直学校招生(鉴于历史原因,山亭区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依托枣庄三中)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3. 以下情况需取得市教育局核准的广告备案文号:

(1)省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省艺术教育示范校(见附件1)可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有关项目的艺体特长生。

(2)自主招生范围原则上在本区(市)内进行;鉴于枣庄市实验中学的引领性、实验性办学定位,经审批后可面向全市实施。

(3)民办学校经申请,可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各学校参照近三年应届毕业生数、生源数、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订当年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核准后,统一下达。学校必须按计划招生,录取中不得擅自变更,对于突破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予注册扩招学生学籍。

2.自主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招收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B级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般不超过正榜计划数的12%(含在正榜计划中)。

3.指标生计划:公办高中学校均实行指标生录取政策。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正榜计划的65%,由区(市)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初中在籍毕业生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其中规范办学行为、控制辍学、往届学业考试合格率、省市级规范化学校作为重点评估指标)得分各占50%权重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由各区(市)教育局制定。

4.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公办高中学校按枣教发〔2014〕24号文件招收艺体特长生。

5.三限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文件精神,公办学校招收“三限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招生宣传

1.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不准”规定:不准进入初中学校宣传;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招生;不准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准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不准抢拉或买卖生源;不准超标准多收费、提前收费;不准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准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不准以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不准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2.规范招生简章:各高中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批。招生简章内容包括:(1)招生范围、招生计划;(2)招生录取程序与办法(包括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三限生);(3)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4)考试与测试具体安排;(5)收费办法;(6)考试与录取监督机制。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4月21日-25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辖区内由各区(市)教育局负责(山亭部分学生报考枣庄三中由山亭区教育局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初中学校报名;往届及回原籍的,凭户籍和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及区<市>级学籍管理章),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市)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报名资格:(1)具有本市户籍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初中毕业生;(3)在本市注册学籍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4)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2.下列情况不得报名:(1)高中阶段(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籍或毕业生;(2)在既往学业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的;(3)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4)户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本市的提供家庭居民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外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1)居住证;(2)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一年以上);(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3.资格审核:报名点将学生本人、户籍、学籍三对照,凡户籍与学籍名不符、本人与学籍照片不符及未提供有效手续的均不受理。区(市)将报名材料与学籍信息比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往届生在上报信息中标注。

4.缴费: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枣政办发〔2010〕15号)文件要求,各区(市)于4月30日前将应缴款项上缴至市教育局(往届生及回原籍的考生,按有关考试费用标准报名时交至报名点)。

5. 志愿填报: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以上学校之间不可兼报)为第一志愿的学生,可填报符合招生范围的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参加“三限生”录取。

学生须填写“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表”(见附件3),经报名点审查人审核签名、录入报名系统打印“报名学生名单”、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报区(市)教育局存档备查。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四、文化课命题的原则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学科的命题以教育部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各学科教科书及初中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教科书及初中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近三年难易程度基本保持一致。各科试题均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两部分(语文学科除外)。第Ⅰ卷为选择题,数量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内(英语学科除外);第Ⅱ卷为非选择题。

学科命题坚持以国家课程标准为指导,突出本学科的学习特点;注重考试评价的发展功能,促进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和整合;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运用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学科之间的融合,突出适应学习型社会的需要。通过实行全面考查、多次考试、“分数+等第”呈现等措施,逐步改变以考试成绩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学校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

五、考试

(一) 2011级初中学业文化课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形式

6月10日

(周二)

上午

8:00—10:00

语文 120分

1.闭卷;

2.不可用计算器;

3.语文仅有答题纸、其他科目均含答题纸和答题卡。

下午

15:00—17:00

物理 70分

化学 50分

(合卷)

6月11日

(周三)

上午

8:00—10:00

数学 120分

10:40—12:00

思想品德50分

历 史 50分

(合卷)

下午

15:00—17:00

英语(含听力)

120分

准考证发放时间:5月12日。

考点设置与办考:各考区按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考点。

(二)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办法,详见《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4),成绩以等第形式表达。

(三)实验操作:依据《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5)实施,成绩以等第形式表达。

(四)体育与健康科目:依据《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6)进行,满分50分。

(五)2012级初中学业地理和生物考试:由区(市)组织实施(参照2011级),报名工作于4月 30日前结束。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

形式

6月12日

(周四)

下午

15:00—16:20

生物 50分

地理 50分

(合卷)

闭 卷

(六)艺体特长生考试:各高中学校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枣教发〔2014〕24号)于4月5日前提交专项测试和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批、基教科备案后实施。测试结果(含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测试项目名称、测试准考证号、原始成绩及等第)于4月20日前,刻盘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七)自主招生考试:招生学校需填报自主招生特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7),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应填报“自主招生推荐确认表”(见附件8),经所属教育局审批,在枣庄教育网公示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实施方案见附件9。

六、评卷与成绩公布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卷和成绩发布,成绩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录取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学业考试的原始成绩,思想品德、历史合卷成绩的90%,生物、地理合卷成绩的60%相加后纳入录取总分。

7月12日后,可通过枣庄教育网和第一志愿学校网站查询成绩。市、区(市)教育局及高中学校三级设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读,实行阳光招生,利用家长会、班会、公告栏和网站发布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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