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山东中考 > 青岛中考 > 青岛中考语文

2015年山东青岛中考语文试题:古诗文赏析及说明文阅读

编辑:

2015-06-12

在我国,烽火台的出现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据史料记载,在周朝时,中央与各诸侯国都在边疆或通达边疆的道路上每隔一定距离就修筑一座烽火台。烽火台上堆满了柴草,一旦发现有外族入侵,便点燃柴草以烽火报警。各路诸侯见到后,就会派兵前来接应,同御外敌。

说到烽火台,很多人都会想起《东周列国志》中一个很有名的故事——“幽王烽火戏诸侯”。故事说的是荒淫无度的周幽王自从得到褒姒之后,便居之琼台,整天想尽办法以图博得褒姒开心一笑。他曾招乐工鸣钟击鼓、品竹弹丝,还让宫女载歌载舞,但褒姒不为所动。他得知褒姒爱听丝织品撕裂的声音,便命人裂帛千匹,可美人依然无动于衷。有个叫虢石父的近臣献计说:当年先王为了防备西戎入侵,在骊山之巅建有烽火台20余处,还购置了大鼓数十台,每当有贼寇侵犯时,烽火台便点火示警,火光、烟雾直冲霄汉,甚为壮观。附近诸侯见此情景,无不发兵相救;继而又闻鼓声阵阵,便催赶前来。这些年来,天下太平,已多年不见烽火点燃,如果君王偕王后并驾同游骊山,夜举烽火,这时诸侯援兵必至,至而无寇,王后必笑无疑。昏庸的幽王居然听从了虢石父的馊主意,其下场我们也都知道了。周幽王和虢石父均命丧西戎刀下,褒姒也在劫难逃。西周从此走向了灭亡。

烽火高飞百尺台

西周的灭亡并不意味着以烽火通报军情的历史就此终结。相反,到了汉代,烽火台的建设规模更大了。用土木筑成的被称为“烽燧”的烽火台,在边陲重镇和交通要道上随处可见。今天,在新疆库车县境内,还留存着一座克孜尔尕哈烽燧,其气势之雄伟可使我们约略窥见当时烽火通信之盛。

举放烽燧报警,是中国古代传递军情的一种方法。白天发现有外敌入侵时,就在烽燧上燃起柴草或狼粪,其烟直上不散,远远地就能被人看见,人们称之为“狼烟”或“烽烟”;夜间则点燃柴草,以火光报警。点燃的烽火还可包含一些简单的信息,如规定入侵者在500人以下时,放一道烽火;入侵者在500人以上时,放两道烽火等等。

在古代,烽火总是与战争联系在一起,看见了烽火,便意味着战争来临。唐代诗人李益的“烽火高飞百尺台,黄昏遥自碛西来”,便是当时古战场的一幕真实写照;唐代大诗人杜甫在《春望》中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名句;南朝吴均的《入关》中也有“羽檄起边庭,烽火乱如萤”的诗句,大意是说:紧急的征召军情文书从边疆传来,报警的烽火乱得像萤火虫发出的光亮,这是当时战争气氛的生动写照;唐代刘驾的《塞下曲》更写出了战时边关的一番别样风情:“勒兵辽水边,风急卷旌旃。绝塞阴无草,平沙去尽天。下营看斗建,传号信狼烟。圣代书青史,当时破虏年。”这里的“传号信狼烟”,同样是指传递战争信号用的烽火狼烟。

烽火传递信息的速度很快。汉武帝时,大将卫青和霍去病率大军出征匈奴时,就以举放烽火作为进军信号。据记载,仅一天时间,烽火信号便可以从当时的河西(今甘肃省)传到辽东(今辽宁省),途经千余里。

烽火通信一直沿用至清朝末年。山东的烟台,便是因明朝时在那里设置有狼烟烽火台而得名的。后来,随着电报、电话等现代通信方式的出现,古老的烽火通信终于销声匿迹,退出了历史舞台。

烽火台的启示

烽火,不仅见证了古战场的刀光剑影,也给人类未来的通信以智慧的启迪。

首先,人们发现光传送信息的速度非常快,远远超过了声音的传递速度。近代发展起来的激光通信,虽不能与烽火时代的“光通信”相提并论,但在以光作为信息传送媒介这一点上却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烽火通信是一种典型的接力通信。信息通过一个接一个的烽火台的接力传送,可以直达千里之外。近代的许多远距离通信系统,也都沿袭了这一思路。例如,在长途载波电话通信系统中,为了补充信号在传输过程中的能量损耗,沿途每隔一定距离便设置一个“增音站”,让信号“加足油”后再往前走,这样便可延长通信的距离。又如地面微波通信系统,由于微波只能直线传播,而地球表面有一定弧度,为了用微波实现远距离通信,人们也想到了“接力”方式。在微波系统中,一个个类似于烽火台的接力站便称为微波中继站。为此,微波通信也被称为微波中继通信或微波接力通信。

第三,烽火通信在实际应用中也暴露出了它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在通过大气传播信息时,受雨雾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这就极大地制约了它的发展。现代发展起来的光纤通信就规避了这一缺点,它让信息的传输在密封的物理通道中进行,不仅不受外界自然条件的影响,也与电磁干扰“绝缘”。

希望提供的2015年山东青岛中考语文试题 是大家急需了解的信息,我们会将2015年中考资讯及时发布请收藏精品学习网并及时查看!

相关推荐

2015年青岛中考语文试卷(名师点评)  

2015年山东青岛中考语文作文点评:难度较小 拉不开差距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