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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营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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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军人子女”需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交东营军分区政治部核准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据实施细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予以优待。

十一、关于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与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数量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并按照录取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十一、关于职业院校招生

4月6日-8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据各县区中职学校专业特点自主选择。

7月初,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依据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6月底前公布),在网上填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在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填报相关志愿。8月份,将公布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各初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局属初中学校将考生志愿表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报考职业中专学校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由有关职业中专学校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还须到有关职业学校确认具体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若考生第一志愿计划满额,根据考生第二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报考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的考生,按照《东营市2017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另文印发)规定的填报志愿方式办理志愿填报、录取手续。东营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的普通中专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十二、关于学生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工作由市教育局按照审定的新生名单和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各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31日前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市教育局报送未报到学生名单,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高等职业(师范)教育院校、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学籍注册。新生报到后,录取学校将组织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十三、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要求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学生,不得超出学校合理规模和班额要求招生,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按照教育部“一人一号、籍随人走、人籍合一”的要求,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学生跨校借读,严禁空挂学籍;凡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控制分数线的、在市外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入学或转入学籍。

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电话:8327670

市教育局职业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319928

市教育局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咨询电话:833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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