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伦贝尔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编辑:sx_qiyan

2017-05-03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目前已经正式公布了2017年呼伦贝尔中考招生考试实施方案,该方案也明确了说明了招生考试的相关时间安排及事项,希望能帮到各位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08]1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精神,圆满完成2017年呼伦贝尔中考招生工作,按照《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特制定2017年呼伦贝尔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公平公正为核心,以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有效监督为保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计划,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发挥考试的评价和选拔功能,体现“多元化评价”、“多样化录取”的精神,既能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基本素质,也能为高中选拨合格新生提供依据。

二、报名、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旗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的实施方案,核定招生计划,组织命题、阅卷、划分等级和招生录取的审核监督工作;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和本考区中考报名、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所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普通初中具体实施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平时成绩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高中学校按有关政策要求招收新生。

三、报考要求、时间

(一)报考中职学校和“3+2”高职班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其成绩作为考生被相关院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具体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旗市区招生办负责。

(二)普通高中的报考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应是在籍初中毕业生。非在籍初中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应与应届初中毕业生区别对待。非呼伦贝尔市户籍学生、往届生和在本校初中毕业年级连续就读不足一学年的学生应参加统招录取,不得占用分招指标。

2.2017年中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本人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方式详见《关于2017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考生原则上应在就读学校隶属教育行政部门中考办指定的考区和考点参加统一考试,并报考在本旗市区招生的学校。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截止2017年9月1日,本人在我市初中学校有学籍且已连续就读一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保)、有合法稳定住所满一年,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旗市区教育部门不得拒绝。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占用高中招生计划的“分招”指标。考生要在考试结束后填写报名志愿表,填报的信息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各地中考办和学校要向考生公布在本旗市区招生的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及“分招”指标,并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考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一定要慎重选择,需经学生本人、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学生按志愿被录取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录取学校。

3.海拉尔一中面向全市招收蒙语授课学生以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和蒙古族为主的汉语授课学生,海拉尔二中、牙克石林业一中以及社会力量办的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报考这些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参加统一的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将志愿填写在报名志愿表相应志愿栏中。

4.考生报名时需交1寸免冠近照3张和报名费。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关于重新核定呼伦贝尔市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呼发改费字[2012]165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9:00至3月31日17:00;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可在此期间同时进行,截止时间为4月10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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