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2017年初中信息技术水平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

2017-10-19

四、考试时间、范围及形式

■考试时间: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考试通知)。

■考试范围:命题范围是《初中信息技术》教材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第5次印刷——2015年6月第一版)。具体考试模块与内容详见《葫芦岛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说明》(附件1)。

■考试形式:采用上机操作考试,单人单机,每场考试时间为30分钟,每场考试试题由考试系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按题类、题型、题量和难易度合理搭配,以保证不同场次试题的均衡。考试结果采用智能判卷,考生交卷后,系统自动生成成绩,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满分100分。

五、考试成绩

考试结果采取等级制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高中录取总成绩。本次考试不提供补考机会,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包括60分)。缺考、作弊等违纪情况一律记0分。

加分及免考条件:

积极参加信息技术相关活动,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中国儿童青少年计算机表演赛、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普及组)等。在小学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在信息技术测试总成绩中给予加10分;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具备信息技术测试免考资格。

六、考点设置

所有初中学校均为信息技术水平测试考点,考生原则上再本校参加考试,不具备条件的学校由区县(市)负责安排考点。考点配备要求详细见《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技术要求说明》(附件2)。

七、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要严格依照《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考务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八、考试费用

市教育局统一支付考试软件系统、全市监察员费用,组织考试其他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考试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九、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指派专人承担相关工作,与市里做好对接。

各级考试组织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作弊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发现替考现象,取消替考和被替考生考试成绩,追究所在考场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失察责任并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技术人员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指导考生答题的,立即将其调离考试现场,根据违纪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并取消被指导考生的考试成绩。

十、考试咨询

联系人:黄襄宁 杨春雨

联系电话:3116056

邮箱:7399423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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