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江西中考 > 新余中考 > 新余中考招生

2011新余中考特长生招生方案办法规定

编辑:

2014-02-24

(五)专业加试

特长生需通过专业加试后择优录取。高中学校需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的,应在当年4月14日前向市、县中招委提出书面申请并申报招生方案,获批准后,由市、县中招办会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特长生加试时间全市统一为4月24日。加试地点设在招生学校内。

(六)各招生学校须将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于4月30日前统一上报市、县中招委审核,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误,中考分数公布后,市、县中招办将中考成绩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非均衡生统招)录取分数线70%的考生档案提供报考学校,由学校根据招生规定进行预录。

(七)各招生学校须将特长生预录名单于7月5日前统一上报市、县中招委审核,无误后,由市、县中招办统一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高中招生录取。

(八)招收名额和范围:上述7所统一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名额共140名,每所学校各20名,各招生学校只准招收学生生源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的学生,不准跨县区招生。

(九)其它普通高中需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等特长生的,招收条件、人数及方案由学校自定,学校自行组织招生,结束后将录取名单报市、县中招办备案。

四、保障措施

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各相应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方案,。要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评估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考试与招生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特长生招生方案和加试办法等,均要提前向社会公示,特长生名单应在学校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诚信制度

招生学校须在当年4月14日前将招收特长生的招生简章报市、县中招办,经市中招委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要建立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测试、招生录取的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对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