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慈济中学教师考勤制度介绍

编辑:sx_haody

2014-01-22

摘要:小编为了帮助考生们在众多院校中选择自己心仪的,特为大家分享都昌慈济中学教师考勤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工岗位职责,更好地发挥教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基本要求:

1、所有教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2、教工必须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勤机处进行人脸识别签到,签到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第一、五节上课铃前后各30分钟。上下午上班时间值日行政至少查岗一次。

3、上班或上课(含早晚班辅导,下同)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中途离堂、不私自调课调班,有事(含公事、私事、生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教工上课要在上课铃声停时到达教室讲台);学校、部门安排的会议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

(1)教职工因公因私需要离校,都必须事先填写好学校印制的请假条和调课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可电话请假,销假时补请假手续;

(2)主管领导逐级签字准假后方可离岗;

(3)请假人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销假;

(4)需要续假的教职工必须在续假前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

(5)请假期间一切工作必须由请假人(或委托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2、请假手续:严肃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规范请假审批权限。

(1)年级主任、班主任、处室人员请假必须先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中层(含)以上领导请假必须先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校长批准后再走第(2)款程序。

(2)三天(不含)以内的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签字,并报校长备案;三天(含)以上七天(含)以内的假由校长审批,七天(不含)以上的假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教育局审批。凡审批的假条一律交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存档(无存档者按旷工处理),一周一统计(公布),一月一兑现。

(3)会议请假必须向主持会议的校领导请假,批准后,还必须向会议点名的中层领导报告并登记,否则按旷会论处。

(4)临时人员请假归口管理,一天以内由主管处室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三天(含)以上由校长审批,假条存相关处室按相关制度核处。

3、本制度适用范围:

(1)国家法定假(婚、丧、产假);

(2)病假和事假;

(3)公差假;

(4)在职进修或脱产进修。

4、法定假和非法定假的计假标准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的,婚假3天(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并领取结婚证者);符合晚婚年龄假期15天(按法定初婚结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享受晚婚假;外地教工根据路程核算出一定的旅途假。

(2)产假:符合计划生育,办理了准生证的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90天;难产或晚育﹙初婚女方年满24周岁生第一胎﹚产假120天;晚育给男方护理假10天。

(3)节育假:男性结扎10天;女性结扎30天;上环、取环3天;结扎人的配偶护理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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