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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扬州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招生录取政策

编辑:sx_bilj

2014-05-23

2014扬州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招生录取政策

1.先划定并公布师范初选分数线,然后按照普教(普通高中和职教“3+4”项目)系列或职教系列的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

2.普通高中和职教“3+4”项目志愿录取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将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考生志愿逐个投档。四星高中志愿为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新华中学“统招、择校志愿”;职教“3+4”项目与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若选择职教“3+4”志愿则依次投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

3.普通高中和职教“3+4”项目招生一律凭“志愿录取通知卡”或“学位通知卡”办理注册入学。6月27日上午11:00前(市区主城区初中学校27日上午10:00前),参加市区普通高中录取且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学生将领取到“高中志愿(含“3+4”项目)录取通知卡”或“高中升学学位通知卡”。志愿录取学生凭“志愿录取通知卡”于6月28日下午5:30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缴费和新生注册、入学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参加市场阶段招生的学生一律凭“高中升学学位通知卡(市场准入证)”进入招生市场办理报名缴费和新生注册、入学手续(通过志愿录取的除外)。如因违反“两卡”规定招生而造成学生不能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的,由家长、学生和招生学校自行承担,并对违规招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4.扬州中学继续开设美国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继续招收“2+1”中加课程班和日语课程实验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继续招收国际高中班。

5.新华中学艺术特长生、市一中、广陵区红桥高中、旅游商贸、高职校、商务高职校三所学校的“3+3”分段培养项目、综合高中和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在统一的招生市场中进行。市场招生由生源学校组织学生按成绩分批进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现场录取,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管理与服务(市场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6.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扬州中学继续与市一中联合举办宏志班,在市一中招收宏志班新生200名(统招计划内)。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7.新华中学、市一中为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今年新华中学招收80名艺术特长生,市一中招收100名艺术特长生,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艺术特长生凭中考成绩和专业加试合格证进入招生市场,学校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于5月30日前将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经审核后施行。

8.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市一中可招收不超过统招生计划数3%的运动员,具体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扬教办体〔2014〕2号)、《关于公布2014年广陵区、市直普通高级中学招收运动员计划的通知》(扬教办体〔2014〕14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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