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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招生办:2015江苏宿迁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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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对象 须在5月底前向所在学校申报

宿招委〔2015〕1号文件规定: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照顾2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认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认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港澳籍的考生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凡符合条件的加分对象,必须在5月底前向所在学校申报,并将相关的证明材料报有关主管单门审批,同时将审批表、原始证件及复印件报县(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县区招办审核盖章之后,集中报市招生办公室审批,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招生办公室审批。逾期申报一律无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最高项。

考生如何预防招生诈骗 可依据《中考指南》上公布的学校

据介绍,为规范招生宣传、贯彻招生政策、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市招办编印了《宿迁市2015年中考指南》,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收费标准都是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刊登的,是权威信息发布渠道。广大考生和家长可认真阅读,凡未在《中考指南》上公布招生计划或宣传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本市招生,提醒广大考生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根据宿招委〔2015〕1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所有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市招委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在此,特别提醒成绩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下考生和家长注意,不要相信任何学校可以为你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承诺,谨防不能以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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