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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株洲中考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编辑:sx_qiyan

2017-04-26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创新型 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株洲2017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2017年株洲中考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学生优势潜质择 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名额

2017年株洲中考自主招生

三、自主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须成立由校领导、招生部门及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并于 3 月 20 日前报中招办审核后执行。

(二)广泛宣传发动。初中学校要宣传自主招生政策,宣讲 具体实施办法,在宣传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定要明确自主招生与 指标生、对口直升生、特长特招生的不同,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 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录取。

(三)组织学生报名。

4 月 15 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 株洲教育网下载《2017 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 学生带志愿表到相应的学校报名。每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报名 资格:文化成绩在本年级处在前 5%的学生,或在艺术、科技等方面 非常突出。

(四)招生学校考核。

4 月 19 日至 22 日,招生学校按照学 校招生方案,结合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通过考核,确定预 录取学生名单。

(五)张榜公示。

4 月 23 日,高中学校将预录学生名单分别 在高中学校和学生所在初中学校的显目处公示三天,同时公布学 校监督电话和基教科监督电话(22663747)。

(六)上报自主招生名单。

4 月 28 日,自主招生学校将公示 无异议的自主招生志愿表、自主招生审核表和自主招生学生名册 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盖单位公章,审查表还需高中自主招生 工作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并上传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表和自主招 生汇总表电子文档到基教科邮箱:jyjjjk747@163.com。

(七)市教育局审核。

市教育局对自主招生推荐名单进行审 核,并将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布。已被录取的自主招生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自主招生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探 索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高中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招生人 员和纪检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初中学校 要全面支持该项工作,认真完成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

(二)各学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 意愿。招生学校要将招生的每个学生详细的选拔过程的原始资 料保管存档,以便审核和备查。

(三)在自主招生的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 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并由纪检监 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 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市教育局中招办建立自主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学校 所录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对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取消自主招 生资格。

五、相关县(市)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工作 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

1.2017 年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表

2017年株洲中考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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