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湖南中考 > 株洲中考 > 株洲中考资讯

2015年湖南株洲中考政策:实施方案

编辑:

2015-03-30

八、考试成绩运用

(一)毕业认定依据。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生毕业依据之一。学生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F等且补考后仍不合格,不能毕业。未达到毕业标准但修满规定修业年限者,发初中结业证书。

(二)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依据。通过对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科考查成绩的综合分析,掌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情况。

(三)普通高中招生依据。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招生依据之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时,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录取等第线。含F等第不能升学。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地课程改革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查后实施。

九、本方案由株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2015年湖南株洲中考政策的相关内容,消息仍在不断更新中,请大家时刻关注!

相关推荐

2015湖南株洲中考官方网站登录入口:www.zzedu.gov.cn  

2015湖南株洲体育中考考试时间确定:5月进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