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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湘西自治州中考工作通知

编辑:sx_songj

2015-05-26

据了解,2015年湘西自治州中考工作通知已公布,考生可通过下文获悉。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各中学:

根据《湘西自治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方案(试行)》(州教发〔2009〕8号)和《湘西自治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修订)》(州教发〔2012〕13号,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由各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组织学校使用“湘西自治州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报名。为切实做好全州学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学生考试报名信息准确,学生身份证号与全国学籍号作为必填字段,务必准确无误。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4月20日,各县市教育局基教股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数据上报至我局基础教育科,邮箱:xx.jjk@163.com。逾期不补办报名手续,不更改报名数据。

(二)报名资格

1.州内初中学校初二、初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休学期限未满的学生,不得提前复学报名参加考试。

2.在州内初中学校初二、初三年级就读的州外户籍学生可参加考试,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凡未在我州参加初二生物、地理以及实践能力科目考试的初三学生,应报名参加我州2015年初二年级相关科目和实践能力科目的统一考试。

4.已参加2014年初二生物、地理以及实践能力科目考试,在州内学校间转学的初三学生,须由原就读学校主管县市教育局出具成绩证明,学籍异动手续审核合格后,由现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初三毕业学业考试报名。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1.笔试科目

初中二年级: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初中三年级: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思想品德(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历史(100分)。

2.实践能力考试科目

初中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30分)。

初中三年级:物理实验操作(10分)、化学实验操作(10分)、体育(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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