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湖南中考 > 长沙中考 > 长沙中考招生

长沙2017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编辑:sx_qiyan

2017-04-19

为认真做好长沙2017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湘政发〔2015〕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6日 语文9:00-11:30 理科综合15:00—17:00
 6月17日 数学9:00-11:00 文科综合15:00—17:00
 6月18日 英语9:00-11:00

生物15:00—16:00/地理16:30—17:30(初二) 

(3)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