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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14年中考招生工作规定

编辑:sx_bij

2014-05-24

武教办〔2014〕3号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市有6.39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3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下同)招生计划约2.75万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心城区达到97.5%以上,新城区达到87.5%以上)。普通高中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1%,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不得低于43.9%。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令和“三限”两类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学校招收“三限”计划的比例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省、市级示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三限”计划的比例不得突破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20%(即招生总计划的1/6),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突破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10%。各中心城区均要继续坚持至少安排1所对普高资格线上学生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满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就学需求。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报名与填报志愿

2014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日20:00。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中心城区考生直接在网上确认,新城区考生在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上确认。

5月23日至6月13日,考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查询填报的志愿信息。

(一)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4.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5.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允许报名。

6.“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发给考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发给考生或其监护人。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

1.中等职业学校类(以下简称中职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类(以下简称普高类)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指令计划志愿1个,“三限”计划志愿1个。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市十九中),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四中、市七中、市三十九中、光谷二中),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国际部)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其它

1.2014年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4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志愿参加录取。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三限”计划只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7.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网上招生”资格生的资格认定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试验管理的通知》执行。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9.2014年我省将开展“3+2”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并扩大“五年一贯制”专业试点范围,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10.“飞翔计划”相关工作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考试与评卷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2014年我市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科 目

时 间

6月20日

上午

语 文

09:00—11:00

下午

理科综合

15:00—17:30

6月21日

上午

数 学

09:00—11:00

下午

文科综合

15:00—17:00

6月22日

上午

英 语

09:00—11:00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考试组织工作按《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体育考试办法见《2014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办法见《2014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市集中进行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或武汉电信号码百事通118114-8-9号键查询(免信息费)。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市监察局、市教育纪工委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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