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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2013年中考和高中学校招生政策信息公布

编辑:sx_yangyang

2014-03-21

不经一翻彻苦寒,怎得梅花扑鼻香。精品学习网小编为您编辑了鄂州2013年中考和高中学校招生政策信息公布,在此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各区(开发区)教育局(社发局、事务局),各街办中心学校,市直、民办各中学,局属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考试

中考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毕业生均在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

在我市初中就读并获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属我市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名。

2、报名时间

按全省统一部署,中考报名统一于3月初开始,3月底截止。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学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安排专门时间,为其补办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

从2013年起,我市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入口:鄂州市中考中招网(www.ezzs.cn)。

网上报名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网上报名前,各学校在网上生成考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考生报名期间,各校安排专门时段使用中考报名软件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4、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报名信息由市招考中心负责管理。市招考中心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初中省编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省编初中学籍号或省编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组织机构

2013年中考工作继续实行考区负责制。中心城区和葛店开发区的中考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直接组织;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鄂州经济开发区的中考考务工作由各区自己组织。

各区成立考区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点,每考点成立考点工作组,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一至二人。主考由考区领导小组选派(一般应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副职及以上干部担任)。5月10日前,各考区将本考区领导小组和考点工作组机构文件及考试实施方案上报到市教育局备案。各考区对本区考务组织、考纪考风以及试卷保密负全责。

市教育局向各考点委派一至二名巡视员。巡视员从市教育局机关干部、二级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中选派。

监考教师由各考区从本区初中学校优秀教师或本区高中学校优秀教师中抽调,并由各考区安排区内交叉监考,同一考场监考人员不能来自于同一所学校,每科考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场监考人员。

(三)考试设置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中考总分满分为7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均为120分(英语单科中听力占25分,笔试95分),文综满分为120分(其中思想品德45分、历史50分、地理25分),理综满分155分(其中物理80 分、化学50分、生物25分),体育满分4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满分15分,信息技术满分10分。

2、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日期为6月20日-21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6月20日(星期四)

上午9:00-11:30(150分钟)语文

下午2:00-4:00(120分钟)数学

4:30-6:00(90分钟)文综

6月2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120分钟)理综

下午2:00-4:00(120分钟)英语(其中2:00-2:25考听力)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时间及具体组织见《鄂州市2013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实施细则》,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及具体组织见《鄂州市2013年中考信息技术考试实施方案》,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及具体组织见《鄂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3、成绩公布与复查

文化课成绩于7月1日公布,7月2日、3日成绩复查。

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三科考试成绩由各组考部门在5月8日-17日公布并进行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统一登记填写 《成绩复查申请表》,上报各组考部门,逾期不再受理。5月18日各组考部门将相关成绩报市招考中心汇总。

(四)考试命题

1、命题原则

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改革的实际,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人才,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2、考试内容

紧扣教材,重视双基,强调能力,面向全体,注重选拔;体现课改理念,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3、命题要求

不设置偏题、怪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平性。试卷题量和难度适中,有较好的区分度。

4、命题组织

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命题和制卷;建立命题、审题制度,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

二、综合素质评价

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市教育局将另行发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类别

鄂州高中招生计划(含“飞翔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其他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校下达。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两种类型,两种计划类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招办统一汇总下发。

2、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

2013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按照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街办、市直学校七大块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

各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本区各初中学校2013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 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各区分配生的具体分配方案于中考前报市招考中心。

3、鄂州高中“飞翔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精神,2013年鄂州高中继续按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学生。

(二)招生范围

鄂州高中、市二中、华森中学(民办)、鄂东高中(民办)以及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中、市六中面向城区招生,适量招收农村学生;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华容高中、葛店高中面向华容区和葛店经济开发区招生;梁子湖高中面向梁子湖区招生。

(三)录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将分五批进行,具体批次如下:

提前批:中职类学校录取

第一批: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第二批:鄂州高中“飞翔计划”录取

第三批:鄂州高中择校生计划、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第四批: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录取

(四)志愿填报

2013年考生填报志愿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网(www.ezzs.cn)”上进行,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认真检查核对。

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7月5日截止。填报志愿以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分数线

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由各区按分配指标划定本区的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

其他各批次的录取只公布各高中录取预估线,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中职学校按志愿投档不划线。

(六)招生录取

2013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网(www.ezzs.cn)”上进行。录取时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分区录取

各区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分配指标,以学校为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各区的指令性计划的20%,以区为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该区的录取分数线。若各校分配生成绩低于本区录取分数线下10分,则分配名额收回到区,以区为单位,继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此类推,额满为止。

2、鄂州高中“飞翔计划”录取

鄂州高中“飞翔计划”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采取区(不含市直城区)校合作、计划单列、定向招生的招生办法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高中招生先执行指令性计划,后执行择校生计划。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但录取时不得附加违背招生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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