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考政策通知2011年

编辑:sx_wangha

2014-02-26

一、 招生有关政策

1、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1)市一中、市二中、友好区三中、铁力市一中、伊春区二中、马永顺中学、嘉荫县一中面向全市招生。

(2)铁力市二中纳入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管理,以面向双丰局、铁力局、桃山局、朗乡局及本市招生为主。

(3)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时择校录取分数段降低10分。

(4)伊春区考生报考伊春区二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

(5)西林区四中以面向西林区、金山屯区、美溪区三区招生为主,西林区考生报考西林区四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

(6)其它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区招生。

(7)铁力农场高中(农垦总局绥化分局高中)纳入我市高中招生计划,面向铁力区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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