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双鸭山中考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辑:sx_songj

2017-06-22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7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2〕71号)、《双鸭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市区普通高中定校配额生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双教字〔2016〕218号)通知的精神,结合《2017年龙东地区初中考试联合命题工作方案》,现对2017年双鸭山中考招生工作方案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关于2017年双鸭山中考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初二学年(八年级):地理、生物

初三学年(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政治、历史、体育与健康

(二)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20分;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政治、历史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00分(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按50%折合后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体育与健康总分为100分(其中含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40分,健康基础知识测试40分,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20分)。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学科

时长

6月25日

上午8:30—10:30

语文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物理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历史

90分钟

6月26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化学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政治

90分钟

6月27日

上午8:30—10:30

英语

120分钟

下午14:30—16:30

地理、生物

各60分钟

(体育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区考试报名工作

1.报考普通高中资格条件

(1)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2)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具有考生所在学校学籍且学籍档案健全;(3)有双鸭山市市区户口或随父母来我市就读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出具户籍、单位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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