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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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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8

问:说了这么多,今年的中考考试科目与往年相比有没有变化?具体都有哪些呢?

答:与往年一样,今年的中考考试科目没有变化,仍然是文化科目考试和专门性发展素质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考试仍然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五个科目,分值都是120分,满分60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测试包括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测试和体育考查考试三个科目,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测试的分值都是10分,体育考查考试的分值是30分,满分50分。所以,中考总分满分是650分。

问:今年中考招生的一些前期工作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文化科目的考试具体在什么时间?

答:截止到目前,我们全市的中考报名以及统一的专门性发展素质测试等工作已全部结束。全省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将于6月21日—22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是:6月21日上午 9:00—11:00是语文考试,下午14:00—16:00是理科综合考试,下午16:45—18:45是文科综合考试;6月22日上午9:00—11:00是数学考试,下午14:00—16:00是外语考试。

问:今年中考的指标生招生政策有没有变化?

答:今年中考在指标生录取方面政策没有变化,仍然是将本区域内第一批录取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衡水市第二中学和故城县高级中学)招生计划中的90%一次性分配到初中学校。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分配名额,原则上要求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划定基准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线上不能完成的名额,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

问: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学生参加考试升学有什么政策和要求呢?

答:对于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仍然按照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衡教基〔2013〕12号)执行。对于流入衡水市区(桃城区行政区境内)的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可在市区参加中考,但不得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于流入我市其它县市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具体的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等则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问: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招生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任何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部门都不得自行组织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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