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衡水市中考报名的通知

编辑:

2017-04-10

2.本县市区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具体报考条件是: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所在县区招生的各类高中段学校。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及各类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允许报名。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1.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负责报名工作。

2.以报名点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中考考生报名工作。

3.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2012]4号)《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考生报名时需缴纳中考报名考务费85元/人,各报名点将报名费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费按85元/人进行网上支付。

五、考生报名中应注意的事项:

1.考生所填报各项信息须准确、真实。

2.报名页所有信息为必填项,如有空缺将不能提交保存报名信息。

3.为方便录取学校与考生联系,考生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及家庭地址,要使用考生父母或家庭的电话及地址,不得留学校的电话及地址。

4.考生提交保存信息后,须对弹出的核对页进一步确认,保证数据的完整准确。

5.报名结束后,一定要关闭IE浏览器,以确保考生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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