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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编辑:

2016-06-04

(三)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6日至19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6日至18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9日完成的网上报名登记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鼓励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各初中要认真组织毕业班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中考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自愿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各县区和各初中要建立中考参考激励机制,要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段学校招生任务。

(二)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符合条件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对列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并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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