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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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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4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22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21日至4月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中考项目及办法。

中考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即学业考试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中考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所有科目书面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月4—7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不达标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体育与健康考试。

考试时间:5月9—15日。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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