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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中考语文考试说明大纲解读

编辑:sx_bilj

2014-05-27

2014广西中考语文考试说明大纲解读

一、考试目的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命题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考试要有利于推进语文课程和教学的改革,有利于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有利于全面提高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价体系。

三、命题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城乡公平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继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善教师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初高中教学衔接,为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打好基础。

(二)基础性原则。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注重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的有机联系;考查学生掌握必要的语文基础知识状况,考查阅读与语言积累的质与量,考查语感形成水平与思维品质,突出考查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三)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命题,做到考试内容与形式科学,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认知水平;试题难易适当,表述清晰准确;试卷结构合理、规范;试题具有较高信度、效度和良好区分度。

(四)综合性原则。试题内容要课内外相结合,紧密联系学生实际,联系社会生活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关注社会生活热点、焦点问题,考查学生熟练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表达真情实感,鼓励有创意地表达自己的见闻、见解。

(五)教育性原则。发挥试题的教育功能,注重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有机渗透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引导关注现实,关注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引导珍视人类优秀文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四、考试范围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第四学段(7~9年级)的教学目标和内容要求,参照当地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7~9年级)教材。

五、考试内容与要求

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突出考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知识技能目标分为四个不同层级,考试内容分为五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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