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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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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仍将实施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试点改革。指标到校实施方案将另行发文通知。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四、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时间定在5月31日至6月5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照 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信息。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普通生志愿填报办法与2016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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