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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编辑:sx_qiyan

2016-04-22

据深圳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深圳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已经公布,该意见明确了相关时间安排及招生政策,深圳的考生不妨来了解一下具体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现就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下同)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15-22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1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

3.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站报名。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上网报名提供方便。

3.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4.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报名站)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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