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一中学中考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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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第四条、报名办法

符合我校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fsyz.com.cn)下载报考申请表和测试登记表填写完整(表格复印有效),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30日前用快件邮寄或送到: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科组收,邮编:528000(信封注明: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料)。

联系电话:田径:叶老师13827792870;足球:刘老师13924577097;篮球:陈老师13923268812。

邮寄材料包括:

①佛山市第一中学体育特长生报考表格;②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报名资格竞赛成绩证明的复印件;④2张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

注:以上材料到佛山一中测试时需验原件。

第五条、测试的时间及内容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3—7日在佛山一中测试。

2.测试项目:详细请看附件。

第六条、录取标准

考生测试成绩和运动成绩均优秀,中考文化分数可降到佛山一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的65%进行录取。

考生在初中阶段如果获得了二级运动员或以上证书,并且测试成绩和运动成绩均优秀,中考文化分数可降到佛山一中普通生录取分数线的50%进行录取。

第七条、录取程序

1.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对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与学校须签订录取协议书,录取后双方按照协议要求执行,不签视为放弃。

2.确定按招生计划数(即15人)等额上报佛山市教育局拟录取名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3.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升高中统一文化考试,并按协议规定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不作为第一志愿填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协议录取资格处理。

4.拟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且中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由市招生办进行录取。若中考成绩未达录取要求,不能录取;公示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招生办法由佛山市第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管理条例

我校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收费标准

正式录取的体育特长生,按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物价局、佛山市财政局核定的公办重点高中普通生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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