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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

2017-05-03

九、照顾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凭农村户口及县区计生部门的证明和独生子女或两女结扎证,普通高中招生时加20分。

2.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精神(政联[2012]84号),对军人子女按标准降分录取。

3.在市一中招生计划内划出50名指标,专门用于招录初中三年均在张家川县内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学籍均为张家川县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招生办法按天教局发[2011]18号文件执行。

4.军人子女可任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以上各类照顾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全市特长生不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十、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中招政策,规范中招行为。各县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中招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要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规定等次的基础上,遵从考生志愿,以中考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严格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教基发[2010]58号)精神,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的管理,严格录取程序,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决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超规模招生,严禁通过擅自降分、变通等手段违规招生,严禁做违规招生宣传和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乱收费。

2.加大招生宣传力度,争取社会理解支持。各县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积极履行告知义务,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有关招生政策、办法、程序的宣传解释工作,转变考生、家长的升学、择业观念,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使中招改革得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靠实工作职责,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市、县区教育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中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中招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中招改革平稳推进。

4.实行公示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市中招办将在“天水教育信息网”上公开《天水市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中招政策的学校,市教育局将视其所造成的影响和情节轻重,分别作出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优选先、撤销示范性学校资格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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