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甘肃中考 > 兰州中考 > 兰州中考招生

2016年兰州中考招生政策改革抢先看

编辑:sx_chenjp

2016-06-02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兰州中考招生政策改革供大家参考!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基础教育一处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市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

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C1D(含)以上。

——对口分配

省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兰州二十七中对口分配比例为50%),兰州四中对口分配比例为40%。

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②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③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④必须参加中考,且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分以内。若未完成统配计划,则降分录取最低至省级示范性高中控制线。

——自主招生

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独立高中10%(兰州一中的比例为5%)、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科目Ⅰ的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10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含)以上。

各学校的自主招生内容见《2016年城市四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附件3),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或面试须于4月18日前组织完成。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备案,并上传至“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

(3)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双优班录取不考虑加分照顾因素。国际班录取,科目Ⅰ分数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最低控制线以内,科目Ⅱ等级与招生学校所属类别学校的自主招生的录取标准一致。

——提前批次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30%;②统配志愿6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其中,兰州二十七中:①统招第一志愿40%;②统配志愿5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兰州四中:①统招第一志愿50%;②统配志愿40%;③自主招生志愿10%;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统招第一志愿95%;③自主招生志愿5%;④统招第二志愿。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时,先进行本批次各类特色班的录取。然后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4)天津南开中学招生

根据兰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开中学教育合作交流协议,南开中学继续在兰州市招收品学兼优且具有创新精神的初中毕业生40人。

按照自愿原则,考生可填报天津南开中学志愿,参加我市中考。市教育局将根据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推荐前120名参加由南开中学组织的招生考试,择优录取前40名。被录取的学生在学籍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天津市普通高中生相同的权利、义务,高中毕业后可直接参加天津市高考。每学年学费12000元(不含住宿费)。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