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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平中考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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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根据南平市招委会《关于研究南平市招生考试政策调整的会议纪要》(南招委〔2014〕3号)精神,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南平五中和南平三中九峰校区招收定向生的最低录取定向分数线今年最后一年在降30分基础上再下调10分(即最低可降至40分)。

3.初中学校若未完成该校定向招生指标,剩余定向招生指标统筹,按统招生统一录取程序从延平辖区余下的、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招生录取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公平选拔人才。

1.严格招生计划,切实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严格按计划招生,一律不得超计划组织招生。

2.严格控制录取分数线,不得录取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320分以上,民办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调20分。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高中学校不得以自费、旁听、借读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违规招收线下生、搞二次录取等招生行为。

4.南平一中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8名,具体参照南教基〔2013〕12号文件执行。

5.为确保每位初中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送至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全部要报名参加中考,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

附件:2016年南平一中、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指标分配表

2016年南平中考招生计划和定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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