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道路交通标志图解——指示标志(二)

2012-06-08 18:32:03 字体放大:  

北京道路交通标志图解——指示标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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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岛行驶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行。此标志设在环岛面向路口来车方向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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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此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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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喇叭

表示机动车行至该标志处必须鸣喇叭。此标志设在公路的急转弯处、陡坡等视线不良路段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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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速

表示机动车驶入前方道路之最低时速限制。此标志设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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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路向左或向右

表示一切车辆向左或向右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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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路 直行

表示一切车辆单向行驶。此标志设在单行路的路口和入口处的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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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路先行

表示干路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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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车先行

表示会车先行,此标志设在车道以前适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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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

表示该处为专供行人横穿马路的通道。此标志设在人行横道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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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车道

表示车道的行驶方向。此标志设在导向车道以前适当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