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乐至县教师招聘公告

2011-07-15 11:14:35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提醒:2011年四川乐至县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教师6名。报名时间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22日(上班时间),共三天。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3日上午8:30至12:00。

四川省乐至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乐至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3日至1993年7月14日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七)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

(八)“小学教育”专科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