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牡丹江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1-03-24 11:59:47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开始了,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时间,尽早上网报名,以免报名后期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请各位考生务必带齐相关证照。.

各县(市)、区卫生局: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牡丹江考点临床、口腔、公卫类别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地址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县(市)、区卫生局、各单位报名材料整理时间为2011年4月1日—4月7日;牡丹江考点对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2011年4月8日-4月14日。

报名地址:牡丹江市卫生学校三校区1楼105教室

受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

二、工作要求

1、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查责任者,严肃处理。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的医疗机构予以全市通报。

2、各医疗机构应当对考生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为考生所出具的考核合格的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盖试用机构职能部门印章无效。

3、为保障考点报名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试用机构报名时间安排表”的要求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补报,责任自负。

三、报名资格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黑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以及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着重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不能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取得的医学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其学历不作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依据。

(三)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申请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中注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妇幼卫生专业只能报考公卫类别。

(四)个体诊所不能作为考生的工作试用单位(口腔类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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