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文物出口的规定

2011-05-30 15:23:38 字体放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凡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如出口文物或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前,申请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该部门盖的火漆标志或文物出口证明放行。

境外人员托运、携带文物出境的,还应在报关时交验用外汇购买的文物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