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报关征免性质代码表说明

2011-05-26 14:09:16 字体放大:  

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及出口货物

一、定义

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及出口货物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5个经济特区及上海浦东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核定额度内实行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进口自用物资及对这些地区单独实施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301",简称:特定区域。

二、适用范围

(一)上述地区内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在国家核定额度内实行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还的进口自用物资;

(二)上述地区生产的出口产品,包括上述地区用内地料件加工增值20%以上的出口产品。

保税区进口自用物资

一、定义

保税区进口自用物资指对保税区单独实施征减免税政策的进口自用物资。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307",简称:保税区。

二、适用范围

(一)保税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但照章征收监管手续费:

(二)保税区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进口的生产设备和其他自用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照章征收监管手续费;

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出口货物

一、定义

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出口货物指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单独实施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399",简称:其他地区。

二、适用范围

本征免性质包括上述地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除外)生产的出口产品,包括上述地区用内地料件加工增值20%以上的出口产品。

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

一、 定义

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指为促进科学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某些物品。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01",简称:科教用品。

二、适用范围

(一)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口的科教用品;

(二)经国家批准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的技术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物品。

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货物

一、定义

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货物指为了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现有生产企业为进行技术改造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必需的先进技术、机器、仪器和设备。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03",简称:技术改造.

二、适用范围

(一)技改项目进口货物;

(二)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货物。

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货物

一、定义

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货物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项下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的设备,以及安装所需材料等。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06",简称:重大项目。

二、适用范围

列入《国务院已批准享受减免税政策的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进口的机器设备等。

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

一、定义

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指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的用于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的机器、设备。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12",简称:基础设施。

二、适用范围

进口《进口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专用设备准予减免税品种表》所列的各种机器、设备,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不分地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浦东新区除外)一律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并照章征收监管手续费。未列入减免税品种表的,照章征税。

残疾人组织和企业进出口货物

一、定义

残疾人组织和企业进出口货物指残疾人组织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生产企业按照有关征减免税政策进口或出口的货物。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13",简称:残疾人。

二、适用范围

(一)由残疾人组织进口供残疾人组织或个人专用的物品;

(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生产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但上述生产企业进口用于加工装配内销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及不属于免税范围的其他进口货物,照章征税。

(三)残疾人企业生产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出口时免征出口关税。

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

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指取得《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的远洋渔业企业及外商投资的远洋渔业企业,在规定的额度内自捕运回的水产品。

本征免性质代码为"417",简称:远洋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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