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附答案)

2012-02-22 16:23:39 字体放大: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可以设定质权的是()。

A.土地

B.房屋

C.不转移占有的汽车

D.电脑

【答案】D

【解析】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据此定义可知,质权不可能存在于不动产上,AB两项错误;成立质权,必须转移标的物,标的物不发生转移,质权就不成立,C项错误。

2.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李某将其3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李某未按约定交付存款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

D.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出质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生效不同,前者只要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而质权的生效要求质物的实际交付。

4.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答案】C

【解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5.下列财产中,不能进行质押的是()。

A.笔记本电脑

B.汽车

C.房屋

D.商标专用权

【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成为质押标的的包括动产和权利两项。C项属于不动产,不能作为质押的标的。

6.甲到乙处取回请乙修理的电冰箱,但因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并与乙约好第二天拿钱来,将手表取回。乙占有手表的依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