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嘉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8日至22日

2012-01-31 17:08:5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2年嘉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8日至22日,报名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浙考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月21日至23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点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1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2月27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科。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包括取得准考证未去参加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6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rar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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