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011-11-21 15:22:4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总结归纳一级建造师辅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项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3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4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5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7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设备的距离不宜超过3m。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电线不允许有接头。

8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10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11导线长期连续负荷电流应小于导线计算负荷电流。

12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采用熔断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熔体额定电流应小于等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看297页案例)

13计算临时用水的数量。临时用水的数量包括:现场施工用水量、施工机械用水量、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生活区生活用水量、消防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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