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2011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截止时间:7月22日

2011-07-21 13:52:18 字体放大:  

韶关2011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现将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9:00—7月22日17:00.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18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其余时间概不受理。缴纳报名费用均采用刷卡形式,不收取现金。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报考房地产经纪人专业且符合免考《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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