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一)

2011-05-27 13:27:09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已经开始,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10月24日,为了便于考生复习,精品学习网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频道为考生准备了“历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解析(一)”,试题讲解很详细,很便于考生复习使用。下面请看正文: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32题)

以下法律法规对企业法律顾问做出相关规定的有( )。

A.《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C.《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D.《经济合同法》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法律渊源。

根据教材对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历史沿革的介绍,以下两部行政法规就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做出过规定:1)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可以设置专职或聘请兼职的法律顾问。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厂长负责”,从而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有力推动了企业法律规定制度的快速发展。2)2003年5月在国资委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这是继《厂长工作条例》后,又一次在行政法规中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其定位于内控和风险防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下两部法律则促进和推动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制度恢复和建立:1)1982年《经济合同法》,宣示经济生活以合同取代计划,对合同和法律的需求也逐渐增加,促进了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2)1988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规定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法律制度逐渐完善,企业组织和行为要依法办事,企业经济往来对法律的需求增多,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因此,符合题意的选项就是A、C两部国务院行政法规,而B、D两部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事项,虽然它们对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正确答案是AC。

此外,直接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部门规章有:1)1997年3月12日,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取得、注册基本制度;2)1997年5月3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权义、总法律顾问、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同业协会、奖惩和责任、监管等全面规定;3)2004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颁布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从严要求;4)2008年4月29日,国资委还颁发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国企法律顾问管理和激励制度。请注意集中记忆和相互区分。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33题)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方式有( )。

A.参加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会议

B.起草、修改、制定有关法律文件

C.主动提出意见和方案,促请领导做出决策

D.为企业领导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真题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方式。

根据教材的介绍,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的主要方式包括:1)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会议;2)为企业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3)起草、修改和审核有关法律文件;4)办理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务;5)企业法律顾问主动提出意见和方案,促请领导做出决策。据此,ACD都是符合要求的选项。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34题)

红光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张扬是其董事。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属于红光公司关联人的有( )。

A.张扬的姐夫孙前

B.张扬的妻妹王娟

C.张扬之子的岳父李勇

D.张扬的同学赵放

【真题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关联自然人的范围和认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规则等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要予以严格监管。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其中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过去12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根据上述规定,分别判断四个选项中与上市公司董事张扬有关的四个自然人:A(张扬的姐夫)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的姐姐的配偶;B(张扬的妻妹)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的配偶的妹妹;C(张扬之子的岳父)属于上市公司董事的子女的配偶的父母,上述三个选项都符合关联自然人的有关界定,符合题意;选项D(张扬的同学),从选项来看,难以断定该同学于上市公司董事以前存在或今后可能存在密切的亲属关系或者上市公司与其有实质上的利益倾斜关系,因此不符合题意。综上,正确答案为A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35题)

按照有关规定,以下上市公司符合终止上市条件的有( )。

A.先锋公司最近连续3年亏损,在其后第1个年度恢复盈利

B.远方公司最近连续3年亏损,在其后第2个年度恢复盈利

C.海天公司暂停上市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盈利并披露年度报告后第15个交易日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D.盛方公司因财务报告有重大会计差错未按要求改正,导致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改正了财务报告,但未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真题解析】

考查的知识点是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条件。

终止上市是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事由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决定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其股票终止上市:(1)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5)证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证交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1)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导致股票被暂行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报,但未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的申请;2)上市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间内改正的情形导致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按照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3)上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中报的情形导致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相关年报或中报,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年报或中报但未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4)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5)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6)上市公司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进行回购或要约收购,在回购或要约收购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向证交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7)股东大会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对照上述规定,可以发现:选项A不符合终止上市条件,因为其在连续亏损三年后的第一个年度内恢复盈利;选项B符合终止上市条件,因为其在连续亏损三年后的第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选项C符合终止上市条件,因为其在暂停上市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盈利并披露年报后未能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复市(而是在第15个交易日提出),应予退市;选项D也符合终止上市的条件,因为其会计报告差错导致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内改正了财务报告,但没有在其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复市。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36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 )。

A.公司经营范围

B.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C.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D.股东的出资方式

【真题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公司章程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及其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区分。

我国公司法将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三类。其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必须要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可导致章程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法律规定应当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可通过其他方式补充;任意记载事项,是否记载,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其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是有关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时间、公司机构及其职责、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利润分配办法、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公司通知和公告办法等事项。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包括:l)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等;2)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3)董事任期;4)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的方式;5)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据此,选项A(公司经营范围)和D(股东出资方式)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而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和C(股东会议事方式)则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此,正确答案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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