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及答案精讲

2011-07-08 16:52:47 字体放大:  

2011年6月四川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及答案

2011年上半年四川会计从业考试于6月举行,下面是2011年上半年四川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试题及答案,请考生们查看: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型共两题,共20分。其中,第一题10分,第二题10分。)

1.中易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以空调生产和销售为主要经营业务,受天气的影响,2010年,市场对空调的需求急剧下降,公司的产品出现滞销,年末编制的利润表中显示当年亏损1000万,公司总经理李某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为了稳住公司的股票价格,指使财务经理杨某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开了500万的销售发票(销售尚未发生)。同时,将会计处理方法中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临时做了变更,经过调整折旧费用下降200万,该项变更并未在财务报告中做任何说明。经调整,当年公司由亏损变成了盈利。公司财务报告经过董事长张某等相关人员签字后对外报送。

公司的造假行为于2012年3月被揭露,董事长张某称“财务报告由财务经理和总经理串通伪造的”,自己没有参与,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中易公司总经理李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会计法》中对相关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不正确。李某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违法行为。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杨某开具500万元销售发票的行为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这种做法违反了发票开具要求中的哪项规定?

答案;不正确。

违反了“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作出开具发票的规定,未发生的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3)杨某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中对会计处理方法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答案:不符合规定。

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以便于会计资料使用者了解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影响的情况。

(4)董事长张某为自己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说明原因。

答案:不成立。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成都康和公司在2011年发生以以下业务:

(1)材料采购人员甲持转账支票一张到北京采购材料,经多方考察,最终与北京的W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W公司按照合同按时发货后,甲将转账支票交给对方以进行材料价款的结算。

(2)康和公司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出票日期为“2011年3月15日”,到期日为出票后三个月,2011年6月16日,公司财务人员持该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收款,银行以票据填写不正确为由拒绝办理。

(3)为扩大生产规模,康和公司新购买一台生产设备,设备价款300万元,公司拟背书一张款到期的商业汇票以支付货款。汇票金额为500万元。在背书时,公司在票据的背面进行了签章,并记载了被背书人的名称。由于实际支付的货款小于汇票金额,公司在背书栏注明“仅背书300万”的字样,随即交给设备供应商。

(4)康和公司向F公司销售货物一批,对方希望用2个月的商业汇票来结算,由于是第一次合作,康和公司要求F公司为票据提供保证。F公司找到A公司和V公司,经协商,两家公司愿意为F公司的商业汇票提供担保,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担保事宜。汇票到期,由于F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汇票金额,康和公司找到了A公司,要求A公司代为偿付所有货示,A公司认为,B公司也是保证人,自己不应该承担所有责任,于是只支付了一半货款,拒绝了剩余款项的支付。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康和公司使用转账支票支付该笔材料价款的做法是否正确?请做出判断并说明原因。

答案:不正确。

根据现行规定,支票只限于同城使用,不能异地使用。

(2)银行拒绝办理商业汇票的付款是否正确?如果正确,说明银行拒绝办理的法律依据。如果票据填写错误请做出正确的填写。

答案:正确。

发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正确的写法是:贰零壹壹年参月壹拾伍日

(3)什么叫商业汇票背书?公司在背书栏注明“仅背书300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原因。

答案:商业汇票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的权得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仅背书300万”不正确。部分背书,该背书无效。

(4)A公司拒绝支付另一半货款的做法是否正确?康和公司要求A公司支付所有货款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原因。

答案:不正确。

符合规定。因为商业汇票的保证为多个保证人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个或者数人或者全体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其所有保证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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