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全国经济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1-06-15 19:01:57 来源:精品学习网 字体放大:  

网上交费时间:2011年6月21日-6月28日。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每个考生收费63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1年11月1日-11月4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按每名考生33元下拨给各市地作组织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10月27日-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1年11月3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3、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用书
1、2011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今年部出版集团还出版了部分专业辅导用书。
2、我省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组织征订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自愿预订考试用书。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必须经省统一组织订购并务必于2011年6月29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3、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1版经济考试用书的防伪措施仍然采用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4、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用书的订购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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