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初级经济师考试财税专业

2011-06-17 15:50:31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括农村: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适用单位税额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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