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11年国际商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011-05-17 17:07:04 来源:育路教育网 字体放大:  

南通关于2011年度国际商务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分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两类。2011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通市商务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市商务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终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年度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24日、25日两天,其中,笔试科目全部集中在9月24日一天,外销员从业资格的外语口试安排在9月25日。

9月24日上午8:30—11:30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9月24日下午 2:00—5:00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25日上午8:30 开始,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2011年度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场;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原则上仍然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设立考点(包括笔试和口语面试)。南通考区考点统一设在南通市区,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者,必须是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我国公民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精神执行。

(二)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也可报考。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即可,应届毕业生或大专院校在校生无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三)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B级及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满8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可提供相应的前学历证明工作年限。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初审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考生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9:00~5月5日16:00

考生支付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5月16日9:00~5月20日16:00)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四楼417室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西)。

(四)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除应届生和大专院校在校生);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角);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原件丢失者请提供档案内的学籍登记表或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证明)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盖章(博士除外);

(6)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网上缴费结束前,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1年9月16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查看准考证领取通知,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设《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3个科目。外经贸外语的笔试和口试分别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专业知识》和《业务外语》3个科目,其中《业务外语》考试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B级考试。

(二)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均为闭卷考试。其中,《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3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4个语种)笔试试卷设置同往年,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试》考试在9月25日一天内全部完成,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试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日起一年内每周三下午工作时间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逾期未领者,作自动放弃领取处理。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

考生教材征订请与江苏东恒经贸书社联系,联系人:胡安杰、董家利,联系电话:025—84202595、84202598,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288号(详见附件1)。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商务厅指定的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坚持考生自愿、对考生负责的原则(详见附件2、附件3)。

八、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 市 商 务 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